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简化办理清欠手续、强化过程监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6-27 16:36:3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经我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自2018年6月20日起,在我市申请商品房预售、退还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过程中,取消出具无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意见(证明)。
在取消出具相关无拖欠证明后,市清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建设单位不按规定进行工程款结算、不按要求支付工程款以及施工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通过建立信用考评和“黑名单”制度进行联动惩戒。同时,通过全面落实“一金三制”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治理欠薪问题长效机制,妥善解决建设工程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