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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5年工作简要回顾及2016年工作设想

时间:2016-03-03 17:12:55  

 

2015年,我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全年工作目标,抓重点、解难题、谋突破,取得较好成效:城建计划投资完成率创历史新高;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率、货币化安置率均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提前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新增处理量目标;海绵城市建设成为城市建设新亮点;行政审批实现再提速;工程建设标准化和建筑防灾防损工作“南宁模式”获在全区推广;农村建房管理开创新局面。
一、2015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是城建项目完成投资持续快速增长。截至11月底,年度城建计划项目完成投资333.9亿元,同比增长28.43%,完成年度计划的91.19%。重大项目完成投资709.87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0.78%。其中,自治区层面项目完成122.23%;市级层面项目完成92.48%。
二是海绵城市建设成为城市建设新亮点。明确了三年试点期总体工作目标并积极开展2015年度项目建设;创建海绵城市基金,与中国建行广西分行正式签订《南宁海绵基金战略合作协议》,同时与中国民生银行南宁分行、广西农发行开展合作谈判;应邀参加了住建部、联合国人居署、上海市政府共同举办的“世界城市日●上海国际城市与建筑博览会”展览,受到广泛关注。
三是棚户区改造工作大跨步推进。已有50个项目,14655套安置房开工建设(含货币化安置),总开工率104.5%。其中,国家任务项目开工率100.1%;自治区新增任务项目开工率108.2%,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完成货币化安置5356户,占国家任务的82.4%,超过自治区要求的50%目标。全市共获得国开行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授信额度252亿元,已签订借款合同133.50亿元,发放金额103.84亿元,已支付金额91.41亿元。授信额度、已支付金额、支付率均排在全区第一位。
四是提前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污水新增处理量目标,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市核心区八大污水流域已基本实现连通,三塘、五象污水处理厂通水运行。1-11月市区集中处理污水共25675.31万立方米,同比增加24.81%。相应实现COD削减量29486.1吨,同比增加35.57%,实现氨氮削减量4626.36吨,同比增加31.84%,为全区污染减排作出积极贡献。累计建设污水管网357公里,完成自治区原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的90.15%。
五是落实依法行政要求,工作机制、制度进一步完善。落实部门权力清单制度,行政权力共精减52%;建安造价100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的监管权限下放至城区;审批承诺事项再提速,较法定时限的平均压缩60%,较现有承诺时限平均压缩29%。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的实践在全市先行一步取得新进展。
六是建筑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创立新模式。工程建设标准化和建筑防灾防损工作“南宁模式”被自治区住建厅作为“广西经验”推广。建筑安全可视化教育获“2014年度南宁市优秀改革创新项目”。
七是创新思路,完善农村住宅建设管理体制机制。牵头开展农宅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将农宅规划审批权下放至乡镇,将农宅基地用地审批和产权初始登记下放至城区。开工建设农村住宅推荐户型8067户,开工率122.65%;竣工6623户,竣工率100.70%。
二、2016年工作设想
2015年我委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受建设资金、前期工作以及征地拆迁的影响,部分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滞后;二是受房地产投入乏力、本地建筑业企业市场竞争力不强的影响,建筑业增加值增速较去年同期有所下滑;三是污水管网建设重点攻坚项目完成率偏低。
2016年,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市委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六个如何”的开局之举,切实答好“如何更高水平地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实现‘建城、治水、为民’的有机统一”的考题。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力服务好南宁市迎接自治区60周年大庆重点项目。大力推进国际会展中心改扩建、青山大桥、城市东西向快速路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
二是进一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在自治区统一安排的基础上,上浮10%安排2016年度棚改任务,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努力实现完成投资100亿元,完成房屋征收面积50万平方米的工作目标。
三是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要求,以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三项工作为重点,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配合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四是加快建筑业改革。探索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方式的有效途径;推进出台新政策扶持建筑业发展、大力引进有实力的建筑业企业落户南宁,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促进建筑业稳步增长。
五是扎实推动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服务精准扶贫,抓好农危房改造;推进污水垃圾、屯内道路等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及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工作;深化农村住宅审批制度改革。
六是继续推进截污治污工作。加快污水管网项目建设;继续推进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工作;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

    七是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健全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建立建筑行业生产要素基础数据库,编制本市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的技术、工艺和产品目录;加强培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督促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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