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五象新区6号农民回建点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预公告
时间:2018-05-11 17:43:33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南建征预〔2018〕15号
根据《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南府发〔2012〕6号)的规定,拟对南宁五象新区6号农民回建点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蓝线图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
红霞路184号;玉泉路一里142号;玉泉路二里:138、140号;玉泉路三里:137、139号;玉泉路四里:141、142号;春阳路:78、80号;华阳街:1、2、3、4、5、6、7、8、9号;华阳街四里:52、54号;红玉路:1、2、3、4、5、6、7、8、9、10、11、12号;玉阳街一里:1、2号;玉阳街二里2号;玉阳街三里1号;玉阳街四里:2、4号;玉阳街五里:1、2、3号;玉阳街六里:2(红霞路186号)、4号(红霞路188号)。
上述房屋征收范围如有出入或遗漏,以及所列门牌内房屋及附属物的具体界线,均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蓝线图范围为准。
蓝线图在房屋征收范围张贴公布(张贴地点:华阳街1号、红玉路5号)。从发布预公告之日起,列入房屋征收范围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可以到南宁市良庆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了解情况。
二、由良庆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规划、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依法对拟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房屋进行调查认定,对违法建筑及时予以处理。
三、预公告发布之后,在拟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所有人、使用权人、他项权利人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配合相关工作人员对上述房屋进行现场调查工作。
四、预公告发布之后,对列入房屋征收范围的房屋及附属物,良庆区人民政府可按房屋征收政策规定与被征收人协商补偿事宜。
联系单位:南宁市良庆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东风北路1号
联系电话: 0771-4512216
联系单位:南宁市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14楼1409室
联系电话:0771-5521521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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