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南宁市清川立交项目房屋征收公告及其附件更正的通知
时间:2018-03-20 15:30:0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南征〔2018〕1—1号
由于打印、校对等问题,2018年2月22日发出的《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南宁市清川立交项目实施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南征〔2018〕1)及其附件《南宁市清川立交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关于项目土地级别的描述文字有误,现将本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土地级别“工业三级,住宅四级,商业五级”更正为“工业三级,住宅三级,商业三级”。
特此通知。
2018年3月20日